一、招聘职位、指标及条件
需求专业 |
招聘指标 |
学历要求 |
条件 |
临床医学 |
2 |
本科及以上 |
07、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有临床医学执业资格并有效注册(注册范围限:内科、外科)的历届生和成教生报名。 |
护理学 |
2 |
中专及以上 |
5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及全科护士(社区护士)上岗证书。 |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相关说明:
1、年龄: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常住户口: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限本省内常住户口;历届生和成教生限宁波大市内常住户口或在宁波大市内卫生系统工作满六个月以上;护理专业限鄞州区常住户口或在鄞州区卫生系统工作满六个月以上;
3、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三、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8年11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在鄞州区卫生局六楼(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
2、报名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该职位招聘指标。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11月25日-26日,地点:鄞州区卫生局六楼1607办公室。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100分制。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10天后在鄞州人事编制网 (www.nbyzrs.gov.cn)、鄞州卫生网(http://www.yzws.gov.cn)公布。
(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和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以综合考察为主。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四、录用方法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经审批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7418607(卫生局),87525419(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